左為爐石戰記、右為臥龍傳說介面
2014 年 11 月 6 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中院”)就暴雪娛樂有限公司(Blizzard Entertainment, Inc.)及網易公司訴上海游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判決。
一中院認定:
(一) 被告上海游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臥龍傳說:三國名將傳》遊戲整體抄襲了由暴雪娛樂有限公司開發、網易公司運營的《Hearthstone: Heroes of Warcraft》(中文譯名:《爐石戰記:魔獸英雄傳》)遊戲(www.hearthstone.com.cn)。《臥龍傳說:三國名將傳》(“侵權遊戲”)使用了與《爐石戰記:魔獸英雄傳》相同的遊戲規則,還在遊戲標識、介面等方面對《爐石戰記:魔獸英雄傳》進行了全面的模仿。
(二) 被告未通過自己合法的智力勞動參與遊戲行業競爭,而是通過不正當的抄襲手段將原告的智力成果占為已有,並且以此為推廣遊戲的賣點,其行為背離了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超出了遊戲行業競爭者之間正當的借鑒和模仿,具備了不正當競爭的性質。
據此,一中院判令:
(一)上海游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 停止通過信息網絡或以任何其他形式運營、發行侵權遊戲;
(二)上海游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應連續十日在其網站發佈公開聲明以消除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對兩原告造成的不利市場影響
(三)上海游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對暴雪娛樂有限公司和網易公司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我們對法院的這一判決表示歡迎,相信這將有力地保護國內的創新環境,鼓舞並推動包括遊戲產業在內的文化創意產業的進一步發展。
對於暴雪娛樂有限公司、網易公司訴上海游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一中院尚未作出判決。
我們想藉此機會再次重申:暴雪娛樂有限公司和網易公司同為創意公司,均將知識產識視為核心利益。對於任何侵權行為,我們將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法律手段,來保護我們的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暴雪娛樂 網易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