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間 7 月 26 日,公司設於加州的 Parallel Processing Corporation 狀告 SONY 侵犯該公司的 US 5,056,000 號專利。
該專利生效於 1991 年 10 月,標題為 "同步平行處理與共享記憶體"。此專利描述一台高速計算機,可將程式分割成成較小的平行程序,而且在不同的平行處理器執行,之後將各平行程序同步化各,藉此加快程式的執行速度。
SONY 官方對此的反應是 "無法對訴訟中議題發表任何評論"。SONY 此次能否明快賠錢和解,或是像震動手把官司那樣纏訟數年,甚至藉此機會對 PS3 做出巨大的變革,均考驗 SONY 高層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