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提供:星報
☆記者:林文婷、陳芝宇/綜合整理
☆主題:網咖產業的美麗與哀愁
☆主持人:星報總編輯高愛倫
☆出席者 (依公司筆畫順序):天行者多媒體休閒概念館總經理
吳文中、台竣資訊 @Corner
總經理特助
林文燦、好樂網咖營運經理
李明宗、柏崗科技協理
林仁益、MoMo
中隊創始人
莫進添(MoMo)
◎網咖魅力大,卻遭妖魔化
主持人:網咖是時下青少年熱愛的場所,和電玩產業息息相關。網咖究竟有何魅力,吸引大企業開網咖?
吳文中:網咖提供聲光效果、較好的硬體設備,為網路遊戲建構一個較好的場所,但真正有魅力的是網路遊戲而非網咖。網路遊戲的誕生是一種娛樂革命,它延長了單機遊戲的壽命,打破時空障礙,是一種革命性、全功能的娛樂。
林仁益:台灣網咖目前大約有五千餘家,「網咖」二字,網路為真、咖啡為假,網咖的咖啡還不一定能喝。這個新興產業,其實結合ISP 、電腦軟硬體等多種產業,本應透明化,如今卻被妖魔化。我想網咖不是流行,而是趨勢,它會經過轉型,但不會被取代。
主持人:網咖何以能吸引年輕人流連忘返?
MoMo:年輕人就喜歡呼朋引伴、群聚遊樂,想被人注意,當你在網咖打出成績,就會得到其他玩家的讚賞眼光。網咖凝聚他們、促進交流,能培養運動家的精神,至於外界擔心的犯罪問題,說真的,很多人不敢在網咖進行,在家上網才沒人約束。我們也希望網咖合法化,不想承受負面眼光。建議政府重視、多辦比賽,讓正當的團隊不至於解散。
主持人:各位都提及「網咖」二字被污名化、負面化了,在這種情況下,業者該如何管理直營或加盟店?
林文燦:網咖污名化,業者太無奈,任何一點小事只要和網路、網咖有關,就被媒體放大,其實網咖只是休閒場所,消費者真要看色情圖片、做壞事,在網咖做還怕被人看到。@Cor-ner將店門使用透明落地窗,內部無密閉隔間,設立不營業的吸煙室,凌晨發現未成年人消費,就懲處員工。網咖有正面價值,去年飆車族稍微減少,那和網咖流行CS、轉移一些年輕人的注意力有關。
李明宗:網咖是一種娛樂性通路,我認為它的發展會像KTV,從良莠不齊整合為主要連鎖體系經營,烏煙瘴氣的社區網咖遲早會轉型。網咖污名化,讓父母以為孩子走進網咖就會學壞,好樂網咖也從環境下手,吸煙區位於店內後場,裝潢明亮乾淨,消費者戴耳機免除噪音,還有嚴謹的員工考核項目。
主持人:在經過納莉風災後,網咖面臨泡沫化,這是市場競爭結果,還是另一次的蛋塔效應?
吳文中:如果網咖仍鎖定學生、沒有文化,就難免泡沫化。文化是時間和智慧的累積,是深耕落實、永續經營,學生族群只能短期支撐營收,一家網咖經營兩年後,一定要把學生壓到消費群的三成左右,一定要鎖定上班族,否則它的未來就只有人與機器,淪為電動玩具店。
◎網咖發展,法令規畫影響重大
主持人:網咖若要提高消費族群的年齡層,有無困難?
吳文中:剛開始較難,因為削價競爭後,劣幣驅逐良幣,網咖內的噪音、空氣,會讓上班族怯步。其實在網咖消費純粹娛樂,比如CS,兩個人戰勝八個人的快感無可取代,這種娛樂、友愛團結的精神,都是從網咖、遊戲培養出來的。
林文燦:我認為要吸引上班族較困難,因為網咖的消費仍集中於遊戲,即使有些消費者為出差、商務來網咖,仍只是少數,業者為吸引上班族所負擔的硬體成本卻極高。如果網咖能開發不同的商業行為,例如加強餐飲,或許會有效果。
林仁益:學生是哪邊便宜去哪邊,抓住上班族的確是個好方向。網咖條例等於由政府幫連鎖網咖排除異己,我不以為網咖泡沫化,它只是發展平緩而無下滑,據我所知很多企業在等待法令明朗化,蓄勢待發加入戰局。
MoMo:就我所知,上班族很喜愛CS、紅色警戒、世紀帝國等遊戲,的確是值得網咖用心拓展的族群。另外也希望網咖比賽文化能發展,讓年輕人更願意留在網咖。
李明宗:消費者建立習慣後就有消費行為,網咖應努力培養忠誠顧客,早場時段也可利用。至於遊戲比賽,雖是有益的,但網咖業者舉辦的經驗都常虧錢,必須有軟體廠商贊助才行。
主持人:率先實行的北市網咖條例,包括網咖必須設在商業區、距離學校兩百公尺、十五歲以下學生必須由監護人陪同,這樣的規定會否抑制網咖發展?
李明宗:根據北市店家反應,生意的確受影響。各店家盡力做到告知責任,必要時也實施強制管理,並加入各式行銷手法,否則嚴格施行網咖條例後,一定有更多網咖關門。
林文燦:網咖條例也被人戲稱財團條例,因為它對有組織的連鎖網咖較有利。但對於條例內容,我只贊成部分,十五歲以下由監護人陪同我就不認同,孩子願意爸媽陪嗎?家長有時間陪嗎?業者雖不認同,也只能無奈遵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