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訴狀所載,Ubisoft 宣稱於 2011 年 6 月,曾與 BEP Music LLC 達成協議 (合約),該協議內容為 Ubisoft 公司經 BEP Music LLC 的書面同意後,可在全球既有及未來的行動平台、iPhone 和 iPad 採用的 iOS 平台以及家用主機平台上獨家使用黑眼豆豆團體與其成員之名稱及肖像權進行電玩遊戲的開發、製造及配銷;訴狀內容也顯示,該合約載明 BEP Music LLC 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在十個營業日內對 Ubisoft 所提出的請求儘早表示同意與否。”
訴狀內容中陳述 Ubisoft 於今年(2012 年)3 月依照合約規定請求 BEP Music LLC 對 iOS 版移植的提案做出書面許可,但經過十個營業日後未獲得回應,此後 Ubisoft 仍反覆地以口頭及書面方式要求 BEP Music LLC 提出 iOS 平台移植案的同意文件,卻遲遲未獲得 BEP Music LLC 任何的回應。
而從 2012 年 3 月開始至今,BEP Music LLC 以回避及拒絕的態度對 iOS 版移植案請求未曾以任何形式回應過隻字片語。Ubisoft 指出,公司除了依照法律規定及配合 BEP Music LLC 的舉措,免除相關法律責任外,Ubisoft 已依照合約規範善盡應履行之義務。
在 BEP Music LLC 違反合約的期間,Ubisoft 已經支出 18.1 萬歐元的開發經費在 iOS 移植版遊戲上,直至近期已經讓 Ubisoft 蒙受超過 100 萬美金的損失,這筆損失包含開發成本、Ubisoft 應有的利潤以及未來 BEP Music LLC 違約所造成的後果。”訴狀最後再次強調”獲得 BEP Music LLC 批准的電玩遊戲迄今仍持續出貨,也為 Ubisoft 創下成功的銷售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