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日前動畫電影《小小兵》被列為保護級,未滿 6 歲的兒童不得觀賞,但由於該片在美國列為「PG 級」(Parental Guidance Suggested),任何年齡的孩童只要有家長陪同均可觀賞,因此由多位台灣影評人組成的「台灣影評人協會」認為與分級審核制度與民眾認知相差太遠、並對此表達譴責,以下為台灣影評人協會所提出之聲明。
【以下內容為廠商提供資料原文】
兒童動畫電影《小小兵》日前無預警的被列為保護級,未滿 6 歲不得觀賞,被戲稱為「幼稚園條款」,等於讓期待已久的兒童觀眾大失所望,根據文化部公開的審議結果,理由竟是「本片部分劇情涉及偷盜,其部分對白有混淆道德秩序觀,須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輔導觀賞,故列保護級」,由眾多台灣影評人組成的「台灣影評人協會」對此表示譴責,認為分級與審核制度不能和民眾認知相差太遠,否則等於是大開倒車,造成觀眾困擾,也是對電影創作的扭曲與傷害!
根據「台灣影評人協會」看過試片的影評人表示:《小小兵》雖然劇情有提到偷盜等主題,但主人翁小小兵是一群可愛的特殊物種,沒有心機,而且本性善良,劇情有前因後果,最後導向光明面,其詼諧趣味的劇情是為兒童觀眾設計,也適合兒童觀眾觀賞,不能因為電影裡面出現壞人就認為「混淆道德秩序」,否則沒有任何電影是小孩可以看的!如此斷章取義的審查方式應該做出全盤檢討,並且廣納專業意見,重新審核調整,否則等同於剝奪兒童觀眾欣賞電影的基本權益。
據悉,該片在美國列為「PG 級」(Parental Guidance Suggested),任何年齡的孩童只要有家長陪同均可觀賞,與台灣規定「6 歲以下完全不得觀賞」的標準相距甚遠,文化部可參考先進國家的分級制度與審核標準,隨著時代作調整,切勿故步自封,造成擾民之實。
台灣分級制度造成爭議事件時有所聞,最著名的是 1993 年《侏羅紀公園》被列為輔導級,12 歲以下不得其門而入,與大眾期待不符,造成嚴重抗議,因而增列保護級,卻仍然有「規定過於死版」、「審核欠缺標準」以及「和普遍認知相距太遠」的狀況存在,時隔多年仍然有《小小兵》遭到斷章取義的現象,顯示陋習難改。「台灣影評人協會」除了備感憂心與譴責之外,更建議文化部應該放開眼界、傾聽民意,為現有的審核與分級制度作一次總體檢,不是以「阻止小孩子看電影」為目的,而是以「尊重電影和觀眾」為前提,落實真正的社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