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式會社寶可夢就手機遊戲《口袋妖怪:復刻》(又稱「口袋之旅」,以下簡稱「被訴遊戲」)侵犯《寶可夢》系列著作權一事,於去 2021 年 12 月向六間中國公司提出法律訴訟。近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本案件做出一審判決,被告公司應賠償株式會社寶可夢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 1.07 億元人民幣。
寶可夢(上海)今日於官網釋出一審判決公告,公告中指出,一審法院認定被訴遊戲中的寶可夢角色、遊戲主角、地圖等核心元素與《寶可夢》系列對應的元素一一對應且相似,遊戲元素組合所形成的多個要素系統高度相似甚至完全一致,且多項數值體系設計相同,故被訴遊戲與《寶可夢》系列的具體故事性表達構成實質近似。被訴遊戲侵害了《寶可夢》系列的著作權(包括《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第十二項及第十四項所規定的複製權、資訊網路傳播權及改編權)。另外,法院亦認定被告遊戲的運作、宣傳等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及第八條第一款,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
一審法院綜上判決,被告公司須賠償株式會社寶可夢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 1.07 億元人民幣。目前被告公司中的廣州麥馳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霍爾果斯方馳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株式會社寶可夢表示將繼續以捍衛自身合法權益為目標,充分準備並積極應對二審程序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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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式會社寶可夢表示:「本公司以及子公司寶可夢(上海)玩具有限公司一直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也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智慧財產權的尊重及對良好市場環境的創造所做出的努力。我們會繼續致力於確保寶可夢形象得到適當地使用,對於侵犯本公司知識產權的行為,今後我們也將堅決開展維權行動,努力營造更健康有序的營商環境,持續向廣大消費者提供更為優質的商品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