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社的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昨(8)日在市政會議記者會後受訪時表示,已指示法務局以對消費者最有利的方式來處理北市府與 Google 之間有關下載軟體鑑賞期的爭議。目前法務局正與 Google 溝通中,因目前 Google 仍在休年假,且先前溝通已有善意回應,預定雙方協商在近日內會有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郝龍斌指出在保障民眾權益前提下,本次事件不必然一定要以法律途徑解決。
Google 日前曾發布官方新聞稿指出:「在持續與台北市政府研議退費機制的同時,我們將在台灣暫停付費應用程式服務。Google Play 已針對付費應用程式提供 15 分鐘鑑賞期,消費者購買後若不滿意可在時限內辦理退費。我們從這項機制觀察到幾個現象:使用者可透過線上更新立即獲得付費應用程式,而大部分欲退費的使用者在數分鐘內便申請退費。我們相信這項政策不但能協助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更能幫助台灣軟體開發人員有效管理業務。」
Google Play 全球統一的 15 分鐘鑑賞期,主要是為了維護開發者的權益,然而北市府希望 Google 能配合台灣法律,將鑑賞期拉長為七天,與 Google 的現今的政策差異實在過大,在協商破裂的結果下,台灣 Google Play 市場目前只提供免付費的應用程式及遊戲軟體供民眾下載。
針對這項爭議,法官認為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要商品本身有危害民眾生命財產之虞,主管機關才能介入,且此案若要求修改定型化契約,權責單位也是行政院消保會,跟北市府無關,因此判決台北市政府敗訴,而北市法務局當時也發布新聞稿表示將提上訴。
中央社的報導指出,對於這項 App 下載軟體鑑賞期爭議,有民眾透過市長信箱陳情,贊同網路購物消費者享有 7 日鑑賞期的權益,但 App 等數位著作權相關商品並不適用,理由是數位商品若也享有 7 日鑑賞期,在網路上購買軟體後,遭有心人士複製及啟用序號再退回,對辛苦開發軟體的開發者來說相當不公平。
中央社表示,有民眾肯定北市府此舉是基於爭取消費者權益,但台北高院既已判決,且此案爭執已久,希望北市府為廣大使用 Android 的族群著想,不要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