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製作電腦病毒而造成他人權益受損,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而無故以電子郵件灌爆他人信箱,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而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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