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日前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達成和解,同意退款消費者至少 1,900 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 5.7 億),原因為 Google 無法妥善防範兒童未經父母同意,進行應用程式內的誤購行為。
FTC 表示,自 2011 年以來,Google 即違反聯邦法令:當孩童在程式內誤購,卻向不知情的父母收取費用。2012 後半年,系統曾加入彈出視窗,要求用戶在購買前輸入個人帳號密碼,但未包含收費相關資訊,也未通知密碼有效期間為 30 分鐘。在這段期間內,兒童即有可能使用其行動裝置,接續付費下載。
這樣未經家長同意的收費,從每筆 0.99 美元到 200 美元不等。兒童為了將遊戲破關,時常誤購虛擬寶物,而他們的父母也因此收到大筆頭痛帳單。
FTC 主席 Edith Ramirez 談到:「對數百萬的美國家庭而言,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早已是生活一部分。隨著更多美國人投向科技懷抱,需對企業耳提面命並讓他們了解消費者保護機制仍舊適用,包含不應在未經消費者授權下收取購買費用。」
Google 的競爭對手蘋果(Apple)也曾在今年與 FTC 達成協議,針對相同案件,同意退款至少 3,250 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 9 .62 億元)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