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遊戲裡常會以商城制的方式販賣虛擬貨幣,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近日點名 16 家遊戲公司無法退款,對其加以罰款及發出警告限期改善。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 5 月 29 日宣布,針對 16 家遊戲公司發出改善命令及加以罰款,這 16 家公司販賣虛擬貨幣,卻以告知消費者無法退款的方式駁回消費者退款請求。根據公平會的說法,他們違反了電子商務交易法裡的消費者保護法。
■ 無法退款的 16 家公司遭制裁
根據韓國現行電子商務交易法,玩家購買後未使用的虛擬貨幣(在遊戲裡購買道具前,為了結帳方便所販賣的虛擬金錢),在 7 天內是可以提出退款請求的。
這 16 家遊戲公司告知消費者無法退款的錯誤事實,公平會將其認定為妨害解約,並揭發這些公司在官方網站或是遊戲裡,以彈窗等方式顯示「購買道具與金錢後,無法退款」等字句,妨害交易解約。
公平會以其違反電子商務交易法第 21 條第 1 項第 1 號事由,向 16 家公司罰款 400 萬韓元。本次收到改善命令的手機遊戲公司為:Gam
eVille、Com2us、Entaz、Nexon Korea、JCE、Pictosoft、EA Korea、Real Net Works Asia Pacific、KTHiTel、PnJ、Digital Frog、KNetP、NHN、4:33、Manastone、Jelly Oasis。
公平會對於這 16 家公司告知其錯誤事實,以及妨礙解約等行為,發出禁令,並令其在官方網站刊登收到改善命令的資訊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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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公平會29日發表資料裡的一部分 |
■ 手機遊戲小額付款的訴願上升
這次的改善命令是針對父母要求退還子女用手機結帳的金額,所做的處置。
韓國公平會透過這次的處置讓大家知道,就算消費者或其子女不小心購買虛擬貨幣,只要 7 天內未使用都可以要求撤銷購買行為,也希望這次的事件可以成為防止消費者因手機受害的契機。
另外,公平會也希望藉此讓遊戲公司知道與虛擬貨幣退款相關的法定義務,希望可以預防往後再次觸法的可能性。
公平會在 8 月 18 日會施行修訂過的電子商務交易法,並普及標準化的結帳窗口,防止因不注意所造成的小額付款損害,之後更會明確訂定遊戲標準條款與退款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