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開始,流通業者交易遊戲金錢或道具的行為在韓國將被全面禁止。
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以下文化部)於 6 月 12 日宣布修訂「遊戲產業振興相關法律施行令」,被改正的內容當中,最大的變化就是,以營業為目的的遊戲道具或貨幣的交易規定。
過去以正當手段交易非賭博遊戲的財物(遊戲金幣、道具),儘管有可能違反遊戲公司的規定,但「並非違法」,只是曾有判決認為,以營業為目的買賣遊戲財物的行為也應該是課稅的對象。今年 4 月 15 日大法院判定,向買賣遊戲財物取得利益的營業個體進行課稅,是正當的行為。
但從今年七月開始,遊戲財物的金錢交易行為將從韓國法律上正式禁止,目前還沒有公布施行細則,無法確定具體的基準,但至少可以知道,6 個月內交易 10 次以上,取得 1200 萬韓元以上營收的遊戲財物交易將依法禁止。韓國文化部關係人表示:「以營業為目的供給財物或服務的公司都將成為被包含的對象。」
但,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遊戲財物交易行為並不被禁止,個人交易與公司交易的區分基準為,調查現金交易仲介網站的交易型態或金額後,在施行細則生效之前,會額外提出一份行政指針。
除此之外,在改正的遊戲產業振興相關法律施行細則裡,強化禁止遊戲財物兌換金錢,從下半季開始將包含民間遊戲產品自律等級機關的指定要件。
韓國遊戲產業振興相關法律施行細則最晚在下周初就會公布,公布一個月後便會開始實際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