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預計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下稱文策院)」,以國家隊概念振興市場,支持影視、流行音樂、圖文出版、數位出版、遊戲等文化內容產業的產製、傳播及國際化發展。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第七條、第三十條修正草案」、「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法案三讀後,預計明(108)年上半年可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以國家隊概念振興市場,支持影視、流行音樂、圖文出版、數位出版、遊戲、時尚設計、藝術支援及文化科技應用等文化內容產業的產製、傳播及國際化發展。文策院重點工作將包括臺灣原生文化內容開發與科技應用、完善文化金融體系、國內外市場及通路拓展、國家文化品牌之國際布局等。
鄭麗君進一步說明,文策院作為連結政府與民間的中介組織,將聚焦發展振興影視、流行音樂、圖文出版、數位出版、遊戲、時尚設計、藝術支援及文化科技應用等文化內容產業,打造跨部會、跨專業組織的共同平台,促進資源整合、跨域合作與資金投入,以國家隊概念形成策略聯盟,進而形塑國家文化品牌,積極拓展國內外通路,推動臺灣原生文化內容國際傳播。
文化部也積極推動臺灣原生文化內容的開發與科技創新應用,「臺灣數位模型庫」已於 107 年 6 月正式對外開放運用,提供運用於影視、動畫、遊戲、擴增實境(AR)、虛擬實境(VR)等創作的數位模型;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及文化內容科技應用旗艦計畫則提供業者開發新素材與新技術的機會,未來文策院將建立公私有文化資料的開放與授權制度,鼓勵更多原生素材挖掘和文化科技創新應用,訴說在地故事,帶動文化內容產業升級。
據了解,經過文化部兩年來的努力,對產業生態系的正面效益也陸續顯現,根據最新調查顯示,例如國片總票房 106、107 年呈成長趨勢,且 106 年外銷出口也較前一年度成長,投融資亦逐步顯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