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科技日新月異,線上遊戲載具多元化以及遊戲型態的改變,原本規範早已跟不上目前商業模式,因此經濟部工業局在 2018 年時為保障遊戲玩家之權益,並減少消費糾紛處理勞費,因此宣布將針對「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修正,並於 2019 年 1 月 8 日正式施行。
主管機關指出,關於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適用於遊戲營運業者提供消費者透過電腦、智慧型裝置或其他電子化載具,連結網際網路至業者指定之伺服器所進行連線遊戲服務締結之定型化契約。但不包括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所稱電子遊戲機、單純區域連線或其他無需透過網路連結遊戲伺服器之遊戲服務。
主管機關表示,此次除了因應遊戲類型的多元性,修正定型化契約名稱外,也針對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進行規範,要求業者充分揭露商品或活動資訊,使消費者知悉並作為判斷依據。另外也應加註警語,告知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
而許多玩家常碰到的帳號盜用問題,為避免消費者帳號遭非法使用或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減低遭第三人盜用所產生之消費爭議,明訂業者得先確認消費者帳號所有人身分及冒用情事,避免凍結帳號或更換帳號密碼後衍生爭議,並增列業者得暫停或限制問題帳號及密碼以及第三人之使用。
在契約終止、退費以及遊戲停止營運時之處置,主管機關表示為了避免因可歸責業者之事由停止營運,多未於一定期日前告知消費者即終止契約,致生消費爭議。增訂業者應至少於停止營運前 30 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若消費者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消費者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消費者,且應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相關遊戲費用;倘若業者未提前公告,則除退還費用外,另應提供具體之補償措施。
儘管可以進一步透過相關法規保障玩家權益,玩家自身仍應避免以以違反遊戲規則及不正方法進行遊戲,並且在消費前充分了解商品或是活動資訊,避免造成憾事。